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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防雾霾口罩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12
   
中华女子学院诚挚邀请有关供货商参加我校防雾霾口罩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教职工防雾霾口罩公开采购
二、采购方式:采购现场公开遴选
三、采购物品及数量
防雾霾口罩
500份左右,每份100元标准。
四、参与商家的基本要求:
1、必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件: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提供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参加单位在报送文件时应提供单位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418日下午4时之前送到中华女子学院工会办公室(教图楼1021室)(已提交过相关证件备案的不再重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参与商家的报价应包含商品的价格、运费、发票税点等在内。我方根据商品质量、总价格等综合指标进行综合评议,选择相对质优价廉者合作。
2、定于419日上午900在中华女子学院教图楼第三会议室现场评议、无记名投票选定供货商。
3、合作单位在419日下午4时前与校工会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我方所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货物送达时间、地点;搬运途中商品如有破损,由供货单位负责无条件调换;学校所购商品如有少量剩余,供货单位应无条件收回;商品发完后,学校在一周内确认发放物品质量没有问题并与中标单位结清商品数量后,供货单位开具发票,学校一次性支付货款,供货单位提供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单位承担。
4、供货单位应于我方规定时间前将商品准时送到中华女子学院指定下货点,中途所需的运输费、搬运费等,由供货单位自己承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
中华女子学院工会办公室教图楼101021房间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84659238
      中华女子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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