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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新增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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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中华女子学院新增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

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新增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3、项目需求:新增中华女子学院财务处会计科前台审核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遴选公告日期)。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6、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7、供应商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近3年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最多5份);

8、供应商提供给本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

9、本项目服务方案(如拟派遣本岗位人员的资质水平等

10、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预算共为14万元,超过预算或未提供上述1-6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2021年7月229时至11时整(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响应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四、付款方式

固定费用部分(占合同总额80%)合同签订后预付50%,6个月后再付50%;浮动绩效部分(占合同总额20%)由财务处按照外包人员工作考核情况拨付。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付款节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学校完成支付。

五、关于服务合同延续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七、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新增财务处会计前台审核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附件3: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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