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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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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团总支、研究生处: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参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附件)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启动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组织招募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174月25日至6月10

二、招募对象

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保障措施

(一)   政策组织保障

    1、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硕士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2、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4、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二)经费保障

1、财政支持经费。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补助和自身财力,按时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工作。

2、缴纳社会保险。各地要研究制定缴纳社保的实施办法,确保今年7月底之前为全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把握好给志愿者购买社保的时间节点,具体落实社保的时间进度、时间周期以各省(区、市)项目办实际情况为准,但要注意避免衔接不畅的情况。

3、加大其它保障力度。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四、招募程序

1、网上报名。6月10日前,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在志愿者报名端口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需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上交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团总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院(系)盖章后,于6月11日之前交至教图楼921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4659100)。

4、网上审核。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及时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调整。

5、面试。6月18日左右。北京市项目办汇总选拔志愿者信息,进一步组织报名毕业生开展集中面试的工作,择优选拔。

6、统一体检。6月20日前,北京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7、结果公示。6月25日前,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情况,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

 

  附件: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1: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附件2: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校团委

                                                 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