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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作者: 阅读次数: 部门:学工部
  

一、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114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政编码为100101)


·办学性质学校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历史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一直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学科专业设置目前设有24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4个高职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项目,2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2016年,学校获批承办商务部援助发展中国家学历学位教育项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女性领导力与社会发展)”。2017年,学校入选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学校。

·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规格符合社会需求定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一些专业的就业率达到100%,就业时专业对口率达到70%。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研究生的比率逐年递增。学生在校期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各类学术及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国际交流合作学校近年来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互访,日益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政府重视妇女教育和妇女发展的重要窗口。先后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2003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2004年获得招收港澳台(侨)留学生的资格。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

学费

备注

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

4年

管理学学士

4200(元/年)

文史理工兼招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

4年

教育学学士

4200(元/年)

文史理工兼招

金融学

4年

经济学学士

4200(元/年)

文史理工兼招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4年

艺术学学士

9000(元/年)

只招文史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艺术学学士

10000(元/年)

只招文史


三、 报名条件及申请材料

1. 报名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2. 申请材料

(1) 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2) “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资料页)

(4) “学测成绩单”;

(5) “高中在学证明书”或“高中毕业证书”;

(6) “高中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7)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签字请使用繁体正楷)

(8)以上材料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请逐项扫描,文件命名为姓名+内容,如:张三+身份证)连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于202075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april_yinlu11@hotmail.com,邮件主题:学测申请+姓名。

注:凡通过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凡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提交与本人报考相关的“术科”作品,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华女子学院2020年台湾艺术类考生‘术科’考核要求”(见附件2)。

四、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高中成绩申请材料、“术科”作品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报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 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 收费标准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参考招生专业表,请以中华女子学院官网更新的信息为准

(二)住宿费

四人或六间,收费标准为1200-1500/学年//床。


: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联系方式

中华女子学院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10-84659429,+86-10-84659428

邮箱:april_yinlu11@hotmail.com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haosheng.c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