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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立项大学生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6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推动学校新立项的大学生项目顺利开展,规范项目管理,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2]55)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合同书与承诺书签订

    所有获批立项的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和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2)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于2015320日之前完成项目合同书与承诺书的签订与提交。

    项目合同书与承诺书电子版至教务处网站(http://jw.cwu.edu.cn/)实践教学栏目下载。合同书中乙方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学号。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签约日期填写2015113日,有效期限填写20161231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填写2015113日至20151231日,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填写2015113日至20161231日。

    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签约日期统一填为20141229日,有效期限填写20151228日,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1229日至20151228日。

    二、 项目管理系统启用

    新立项的学生项目负责人于2015324日前在学校新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管理员和项目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审核。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cwu.edu.cn,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同教务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成功后请先下载、查看页面右上角系统公告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操作手册。

    三、相关管理规定学习

    请参与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学习相关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见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积极实施项目计划,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附件1:| 201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xls 

    附件2:| 2014年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名单.xls

    教务处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