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了解和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促进项目按计划完成任务,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对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项目的检查工作,自行组织落实。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11月26日至12月11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3)(纸质版1份),以及其他成果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上述材料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系教学秘书。
(二)二级学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审核检查(12月12日至12月22日)。请各二级学院、系在组织验收之前将验收工作方案(含验收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验收流程、验收形式等)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以便学校进行督查。审核检查后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中填写评审意见,明确评审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并盖二级学院、系公章。
(三)学校审核(12月23日至12月31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二级学院、系的评审意见,确定中期检查结果。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经费,作项目终止。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1日16:00之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系教学秘书。
二级学院、系于12月22日16:00之前将签署二级学院、系意见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纸质版1份)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 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doc
教务处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