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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教字[2017]18号关于2014—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09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对2014年至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2014年至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材料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结题,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专家鉴定意见和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研究成果的复印件。项目结题报告应包含项目主要内容、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改革成果和创新点项目实际推广应用情况等内容。 专家组应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需为校外专家,专家组成员须在专家鉴定意见栏上亲笔签名。 三、材料提交时间 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专家鉴定意见和研究成果复印件(电子版及文本一式一份)报教务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报送至教研科,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报送至创新与实践教学科。 四、其它 申请撤销立项的项目要说明理由,并经过各二级学院、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教研科或创新与实践教学科备案。 附件: 1. 2014年至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