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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学校需上报2015-2016学年(201591日-2016831日)实验室相关数据。

    请各部门如实填写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http://202.4.130.200:81/)下载。

    各填表部门负责对所填数据进行检查、核实,经审核无误后打印,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创新与实践教学科(主楼24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jianjiaoxue33@163.com。报送时间截止为2016920日。

    请各部门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创新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刘振辉,电话:8465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