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0日上午,在《舞蹈鉴赏》闭卷考试中,2014级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张若梅(140504010)、2014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金宇萱(140501005)考试开始后仍未按规定将手机放在指定地点,属于违纪行为;2012级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生贺青(121103016)、2014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胡雨佳(140501047)及王帅博(140501008)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属于作弊行为,特此通报。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