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部)

          2017年3月学校发布了《关于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现提醒老师们有意向申报的请尽快提交资料,最晚于2018年4月24日下班前提交,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将尽快开展评审工作,并开始录制。
 
附:《 关于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7]4号)

 


校教字[2017]4号 关于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7-03-27 阅读次数:328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网络课程资源建设,丰富课程教学资源,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启动系列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一、课程建设目标
通过对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进行前期考察,学校决定以能充分体现学院特色的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课程为重点,打造优质专业特色课程以及有价值的跨学科课程,并从中遴选参评北京市级和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进一步利用学校教学资源课程平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范围与师资构成
(一)建设范围
重点扶持具有以下特点的课程:
1.能够体现学院特色的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课程。
2.比较成熟的优质专业课程,项目完成后会对相关学科课程产生示范效应的课程。
       
3.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独特,教学效果突出,具有产生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潜力或具有很高推广意义的课程。
       
4.对于提高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跨学科课程。
(二)师资构成
1.教师个人单独主持或由校内教师团队共同建设皆可。
2.鼓励整合校内外(包括国内外)优秀的师资,搭建团队共同建设课程。
3.欢迎推荐在讲授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关系等课程方面有较高影响力的校外教师或团队来我校建设网络视频课程。
三、基本要求和建设规范
(一)基本内容要求
1.应涵盖该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具有相对稳定性、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等特征。
2.要做好全面整体设计,建设时会将最基本的知识要求制作成模块或专题化的数字教学资源。课程教学团队要围绕基本知识点进行单元制作、录制课程教学视频,每个知识点须对应一段视频教学,视频以5-15分钟的微视频为主要形式。
3.切实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二)资源要求
1.课程介绍
完成1000字左右的课程介绍,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的开课次数;教学内容;教学特点;学习方式等基本特点。
2.教师介绍
对课程主讲教师和其他任课教师进行简明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基本简历;职称;研究方向;研究特色;教学特色;研究成果、教学成果;获得的职业荣誉(奖励)等。
3.学习方法
完成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方法介绍,讲明本课程学习要求、学习难点、学习特点,并对如何学习本课程给出指导性意见。
4.提供知识点
每门课提供20个左右的知识点,以知识点建构所讲课程的知识内容,每个知识点为一课程单元。
5.教学大纲
要求按学院规范格式编写教学大纲。根据每学期的上课时数编写教学进度表。
6.电子教案
以课为单位提供。
7.作业习题
要求以章或教学周为单位配套习题,包括判断题、思考题、讨论题等。
8.实验指导
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要求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为基础,为每一个实验配套相应的实验指导。
9.参考资料
以章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参考文献目录以及相关网站链接。每章应该配套不少于5篇文章的目录和数量适当的相关网站链接。
10.考核办法
每门课程要求准备两套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四、课程建设、立项、评审与管理
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立项:
1.连续给本科生开课二年(含二年)以上;
2.课程介绍、教师介绍、学习方法、指定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电子教案、作业习题、实验指导、参考资料、作业习题、考核办法、课程视频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备;
3.主讲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积极参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
4.主讲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价(近两个学期)优良;
课程建设申报采取自主申报或推荐两种方法进行立项,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和评审,确定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制作名单。
五、建设的有关说明
1.课程录制与后期制作分两种形式
一是由教务处联系专业公司进行录制与制作,教师配合录制。
二是由主持人自己决定录制与制作的具体方式。
课程录制与制作费用由学校提供。
2.对参与录制课程的校内教师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参与录课的校外教师根据课时给予课时费。由学校经费支持的课程建设的成果其所有权由学校拥有,归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使用。
已经建设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可以给予课程建经费支持。
请各位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准备工作。请有意向申报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教师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84659535),并将资料于415日前提交。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