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编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系,请各二级学院领导组织本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照《标准》就本部门内各专业进行对照自查,结合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5月中下旬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院系听取自省汇报。具体要求如下:
1.5月15日前各院系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完成自查报告;
2.学校听取汇报的时间拟定为5月16日-31日,请各院系于5月11日之前上报拟定的汇报时间;
3.汇报结束将书面的自查整改方案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希望通过对照标准,结合学校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发现不足,扎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
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