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8】15号 中华女子学院关于推荐参加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点击:发布人:

中华女子学院关于推荐参加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273号),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团队,经研究,学校决定进行第十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各校在规定限额内(附件1)推荐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学校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限额为1人学校可自主选择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其一推荐。前十三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首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二)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审。

(三)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承担的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四)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

三、申报时间安排

因教委要求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均需严格按照教委规定时间提交或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因此各位申请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不用签字盖章,只需要填写自己需要填写的部分)、候选人近三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2015-2017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候选人简介等相关材料,于68日之前,提交到主楼249办公室,张小红收。

学校将于611左右组织校内评审,之后学校完成视频录制及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要求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

 

附: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273号)

2. 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样表)

4.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价指标(本科)

5. 候选人简介(模板)

 

 

|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  附件2:第十四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  附件3: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样表).doc

|  附件4: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价指标(本科).docx

|  附件5:候选人简介(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