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关于批准
2013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338号)和《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3]13号)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初审、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决定批准洪艺敏等人申请立项的16项教改项目为“中华女子学院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获奖项目名单见附件。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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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华女子学院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