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3] 15号 中华女子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3-10-26点击:发布人:

中华女子学院文件

 

校教字[2013]15

 


中华女子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试管理流程要求。本学期将采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见下表:

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管理流程

具体步骤

维护考试安排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2.确定需要出卷考试的课程

3.进行考试课程的系统维护(时间、班级、地点)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5.发布考试安排

维护监考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2.检查监考安排

输出考试安排

公布全校考试安排

()监考教师编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场次安排。原则上每天安排一科考试。考试科目不多的专业,每隔一天安排一科。

(四)非笔试科目的报送要求。本学期非笔试科目要求按照附件1的格式上报相关信息。

(五)报送时间。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115(星期二)之前,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1112之前。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31230日起2014110,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校区下午13:0015:00

 

三、试卷管理

(一)试卷命题。二级学院、、部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考试题目的深广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不仅要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的深度,还要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要受传统题目的限制。要根据课程的性质灵活命题,考核形式要多样。

(二)试卷印制、发送。本学期试卷仍然采取统一管理模式,要求二级学院、、部1119(星期二)前,将试卷的电子版和文字版(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要求标注页码)及试卷印制单(加盖系章)各一份送交教务科统一印制保管。试卷印制、发放管理流程见附件2

未能按时上交试卷的,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将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负责。

 

四、监考管理

(一)监考安排。原则上一个考试班不超过6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任课教师担任主考。主考教师要遵守监考守则,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监考守则》,对考生要严格管理和要求,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不担任监考教师。

(二)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对考试纪律要作为重点来抓,在期末考试前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要求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重申《中华女子学院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让学生了解学校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

(三)领导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系、部主要领导将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四)作弊处理。考试中出现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及时上报作弊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 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和“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交开课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到教务科,学校在第一时间通报学生作弊情况。

 

五、成绩管理及相关事宜

(一)要求任课教师原则上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各有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登录教务系统,输入成绩。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检查并校验任课教师的成绩录入情况及正误,以保证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学籍总表成绩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成绩更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三年十月廿一日

 

 

 

 

 

 

 

 

 

 

 

 

 

 

 

 

 

附件1

非笔试课程登记表

二级学院、系、部:                         

专业

年级

科目

任课教师

考试形式

 

 

 

 

 

 

 

 

 

 

 

 

 

 

 

制表人: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件2

中华女子学院期末考试管理流程

 

相关人员

     

考前准备

任课教师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送交教研室审批

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主任

审批试卷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主监考职责及考试有关要求

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相关管理及违纪处分规定,强调考试纪律

教学秘书

报送课程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根据承担的每门课程所需答题纸份数到文印室领取答题纸,并负责装订、分发

教务处

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总体安排

安排全院考试时间和地点、制定考表

收集、审批、印刷、分发试卷

每门课程考试前一小时

教学秘书

发放答题纸

教务处

发放试卷

课程主考教师

领取试卷及答题纸

课程监考教师

向主考领取所监考班级的试卷及答题纸

考试过程

各二级学院、系、部

各二级学院、系、部进行考场巡视,及时报送违纪及作弊学生情况

教务处

全院考场巡视,及时处理违纪及作弊学生

考试结束

任课教师

负责阅卷评分,填报学生成绩单送交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管理软件中登入学生成绩,填写试卷分析报告

教学秘书

收存教师上交的记分册,通知学生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成绩,需重修学生按时办理重修手续并完成重修。

教务处

统计并发放监考费,统计全院重修学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