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文件
校教字[2013]15号
中华女子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试管理流程要求。本学期将采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见下表:
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 管理流程 | 具体步骤 |
课 程 考 试 管 理 | 维护考试安排 |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
2.确定需要出卷考试的课程 |
3.进行考试课程的系统维护(时间、班级、地点) |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
5.发布考试安排 |
维护监考 |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
2.检查监考安排 |
输出考试安排 | 公布全校考试安排 |
(二)监考教师编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场次安排。原则上每天安排一科考试。考试科目不多的专业,每隔一天安排一科。
(四)非笔试科目的报送要求。本学期非笔试科目要求按照附件1的格式上报相关信息。
(五)报送时间。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11月5日(星期二)之前,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11月12日之前。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校区下午13:00—15:00)
三、试卷管理
(一)试卷命题。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考试题目的深广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不仅要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的深度,还要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要受传统题目的限制。要根据课程的性质灵活命题,考核形式要多样。
(二)试卷印制、发送。本学期试卷仍然采取统一管理模式,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于11月19日(星期二)前,将试卷的电子版和文字版(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要求标注页码)及试卷印制单(加盖系章)各一份送交教务科统一印制保管。试卷印制、发放管理流程见附件2。
未能按时上交试卷的,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将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负责。
四、监考管理
(一)监考安排。原则上一个考试班不超过6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任课教师担任主考。主考教师要遵守监考守则,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监考守则》,对考生要严格管理和要求,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不担任监考教师。
(二)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对考试纪律要作为重点来抓,在期末考试前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要求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重申《中华女子学院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让学生了解学校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
(三)领导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系、部主要领导将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四)作弊处理。考试中出现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及时上报作弊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 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和“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交开课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到教务科,学校在第一时间通报学生作弊情况。
五、成绩管理及相关事宜
(一)要求任课教师原则上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各有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登录教务系统,输入成绩。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检查并校验任课教师的成绩录入情况及正误,以保证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学籍总表成绩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成绩更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三年十月廿一日
附件1:
非笔试课程登记表
二级学院、系、部:
制表人: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华女子学院期末考试管理流程
时 间 | 相关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考前准备 | 任课教师 |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送交教研室审批 |
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主任 | 审批试卷 |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主监考职责及考试有关要求 |
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相关管理及违纪处分规定,强调考试纪律 |
教学秘书 | 报送课程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
根据承担的每门课程所需答题纸份数到文印室领取答题纸,并负责装订、分发 |
教务处 | 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总体安排 |
安排全院考试时间和地点、制定考表 |
收集、审批、印刷、分发试卷 |
每门课程考试前一小时 | 教学秘书 | 发放答题纸 |
教务处 | 发放试卷 |
课程主考教师 | 领取试卷及答题纸 |
课程监考教师 | 向主考领取所监考班级的试卷及答题纸 |
考试过程 | 各二级学院、系、部 | 各二级学院、系、部进行考场巡视,及时报送违纪及作弊学生情况 |
教务处 | 全院考场巡视,及时处理违纪及作弊学生 |
考试结束 | 任课教师 | 负责阅卷评分,填报学生成绩单送交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管理软件中登入学生成绩,填写试卷分析报告 |
教学秘书 | 收存教师上交的记分册,通知学生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成绩,需重修学生按时办理重修手续并完成重修。 |
教务处 | 统计并发放监考费,统计全院重修学生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