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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0点击:发布人: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就业指导中心)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质效,增强学生征信意识,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学校自即日起开展2026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

1、毕业确认

办理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于630日前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线上发起毕业确认,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完成确认手续。

2、提前还款

毕业前提前还款不属于违约,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及额外费用。毕业生在630日前还款,仅扣划学生本金,不扣划利息。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可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还清全部或部分贷款。

3、正常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毕业后前5年只需偿还利息,自第6年起至贷款到期日偿还本金及利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

申请正常还款的毕业生,从贷款贴息截止日起,按照还款计划按月还款。

4、延期还款(再贴息申请)

在校期间因疾病等原因休学、延长毕业,或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请于95日前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

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

中国银行线下咨询网点:中国银行亚运村支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于63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毕业确认,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方式进行还款。

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咨询热线:95593

通过非国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咨询当地经办机构进行还款。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通过QQ、微信等多种渠道点对点将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贷款毕业生,督促学生按约履行还款责任,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二)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毕业季关键节点,开展诚信还款、防范非法校园贷和金融诈骗等方面的教育,广泛宣传征信知识与还款注意事项,倡导履约践诺、按时还款,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

(三)各二级学院动态跟踪毕业生贷款还款情况,梳理毕业生在还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对接学校相关部门妥善协调解决,确保2026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520




附件:

1.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

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