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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8点击:发布人: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就业指导中心)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参评范围

2023级非法学硕士、2024级和2025级全体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所有学生评奖次数不得超出规定学制。

二、评选标准

2023级、2024级研究生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附件2

2025级研究生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附件1执行。学业成绩按照入学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其中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计算办法如下:

学业成绩=(初试成绩/5*30%+复试成绩*70%*40%

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附件1第七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者复学当年只能获得三等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15-922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于92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附件2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及《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表》(附件5,并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或检索证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培养学院培养方向奖励比例及名额见附件。

(二)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923-930日)

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附件1要求,于930日前组织完成初审并完成初审推荐人名单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等评奖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及公示推荐(1011-1024日)

评奖材料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奖助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完成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材料提交

研究生培养学院于101016: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教图楼1026)。

(一)纸质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原件12份,A4双面打印;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6原件1份;

3.《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表》(附件5原件1份;

4. 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名单和签字盖章的评审决议(原件1份);

5. 研究生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审核后留存)。

(二)电子材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到邮箱:0237005@cw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659413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

附件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附件3:《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成绩表》

      附件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