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2025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代偿和国家助学金)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进行拨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类别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直招军士(原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1.服义务兵
(1)退役复学:大学期间入伍,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在校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毕业入伍:应届毕业入伍,非应届毕业应征入伍;
(3)在校生入伍:大学期间入伍的所有在校生。
2.直招军士
直接招收军士是指从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为军队对口选拔军士。
3.退役士兵
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且符合310号文其他相关规定条件的本专科学生。
三、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义务兵、士官)的学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原件一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申报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⑤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退役复学的学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一份;
②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申报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时间
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和退役士兵学生上述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报送地址:教图楼1024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84659481
五、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身份核验身份核验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审核准确性,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已与退役军人部系统对接并上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核验模块。今年将采取原工作流程+线上核验并行的工作方式,核验及申诉通过不能代替申请表Ⅱ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盖章。
学校将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信息录入核验模块后退役军人部系统将及时反馈核验结果。为更好保障此类学生利益,请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学生前往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档立卡或补充、更正个人信息,未建档立卡或个人信息有误的学生,核验可能不通过。如学生申诉,退役军人部反馈仍不通过的学生,视为最终确定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如有异议,可前往当地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原因。
2.相关申报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必须从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上在线填写打印。
3.提交的《申请表Ⅰ》和《申请表Ⅱ》必须填写完整,并包括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的签字盖章。
4.材料逾期未交,贻误申报的,责任自负。
学生工作部
2025 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