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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6点击:发布人: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就业指导中心)

二级学院、北校区

为扎实做好本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推进各资助项目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华女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类别

(一)特别资助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在校期间的经济所得不能满足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如单亲且监护人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除本人外有2个以上(含)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读、直系亲属或本人患重症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等情形。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公费教育类专业学生中,符合国家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民政部认定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和中国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等国家规定的14类“特殊群体学生”(以下统称为“特殊群体学生”)的,原则上可优先认定为特别资助对象;根据其实际经济情况及个人意愿,也可申请下调资助类别或放弃资助。

(二)重点资助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中等困难,在校期间的经济所得很难满足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如单亲且监护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家庭除本人外有1个以上(含)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读或有2个以上(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读、直系亲属或本人患病需长期高额自费治疗等情形。

(三)一般资助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一般困难,在校期间的经济所得较难满足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如父母年事已高(60周岁以上)且劳动能力较弱、家庭除本人外有1个以上(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读、存在其它长期不易改善的经济困难等情形。

(四)经济关注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不稳定,存在一定的暂时性经济困难,可能随时转化成长期性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范围

统招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已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申请调整资助对象类别。

三、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量化测评

学生本人申请,学校进行量化测评,并将结果返回各二级学院、北校区。申请下调资助类别或调出资助范围的学生原则上直接以其申请为准。

申请认定的学生需提交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仅需提交本人手写签字的电子版和附件2:《资助对象申请诚信承诺书》仅提交纸质版)。申请调整资助类别的学生需填写附件3:《资助对象调整申请书》(仅需提交纸质版)。

所有“特殊群体学生”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在有效期内(证件签发或证明开具时间、年检时间距通知发布之日不足一年,或资助政策延续性清晰)的扶贫卡、扶贫手册、边缘户帮扶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凭证、残疾证、孤儿证、相关补助金领取凭证、家庭照片等复印件。如相关政策受助人员不含本人的,需同时提交家庭户口簿影印件。

各二级学院、北校区要谈话了解、认真甄别、审核材料。

)民主评议

1030日前,二级学院和北校区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初次申请认定为资助对象量化测评结果有异议及上调资助类别的学生逐一评议(“特殊群体学生”可除外),将民主评议会记录(单独发放)按年级收装成册并提交附件4:《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认定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结果确定

学校复核各二级学院和北校区的建议名单,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必要调整,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北校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过程中请注重保护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二)辅导员要全面摸查学生情况,确保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受灾情影响学生情况,避免遗漏。

(三)学年中,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二级学院、北校区应立即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动态调整学生资助情况。

学生本人如实申请,如发现谎报、瞒报、漏报以及高消费、乱消费等现象,经核查属实者,取消其困难认定和因此而获得的一切评优评奖等资助资格。

通知中所需纸质版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北校区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图楼1026室,电子版发至0237005@cw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659413


附件1.  申请认定的学生需提交《中华女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资助对象申请诚信承诺书》。

附件3: 申请调整资助类别的学生需提交《资助对象调整申请书》

附件4:《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认定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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