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北校区:
校园地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采取在校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并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管理方式。
1. 办理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
2. 申请条件:
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贷款额度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均可申请;贷款额度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5000元。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4. 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
(1)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即减0.7%)执行。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2)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可只还利息,之后还本付息,也可申请一次性结清。
【注意事项】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只可择其一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两种贷款。
附件: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还贷流程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