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和“中华女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复核,公示名单如下: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瞿 颖 谢 萍 卓 拉 史文清 费梦媛 张辛芮郁 祁 刘若萱 周 欣 田雨昕 陈廷钰 饶小雪 张梦珂 满舒婷 刘奕旋 周 晗 张琳鑫 庄晴秋石纪初 吴子煜 刘 洁 程希桐 费 凡 刘星宇 黄丹虹 郑 婕 邱 娟 廖心怡 郝妃婷 贺 媛 粟人鑫 郑乐佳 朱安琪 陈 祁 李 喆 翟一璇 李佳琪 刘嘉怡 孟嘉晔 李静文 潘炫瑾 程 玥郑 月 李慧冰 吴 婷 张心悦 井 泉 丁 冉 李梦琳 徐瑜曼 吴沈乐 胡 蝶 张馨月 李潇瑜孙良贤 王亚亚 周宸伊 芦佳怡
中华女子学院优秀毕业生
瞿 颖 谢 萍 卓 拉 史文清 费梦媛 张辛芮
王 雨 吴 扬 谭 新 史晓诺 董碧月 岳恒利
倪嬿琼 郁 祁 刘若萱 周 欣 田雨昕 陈廷钰 饶小雪 张梦珂 满舒婷 刘奕旋 魏 甲 李梦蕊 赵锦琳 马佳希 吕昊男 李文杰 张琳鑫 周 晗 庄晴秋 安永鸽 杨雪蓉 赵 鑫 石纪初 吴子煜 刘 洁 程希桐 费 凡 刘星宇 黄丹虹 郑 婕 邱 娟 廖心怡 郝妃婷 贺 媛 粟人鑫 吴秋香 付伟辰 王东平 杨银雪 张淑雅 王美萍 丁 卉 张曼怡 字 礼 孙雅轩 费丽蒙 高文晗 靳冰鑫 粟金宸 赖心怡 郑乐佳 朱安琪 李超越 陈 祁 李 喆 翟一璇 邓芸琳 李佳琪 杨子艺 刘嘉怡 孟嘉晔 李静文 潘炫瑾 程 玥 方思涵 闫诗晨 周思羽 翟怡莎 刘宁斐 瞿冉然 冯乔希 张汶钰 郑 月 李慧冰 曹晓玥 杨巧伊 贾 懿 任 艺 高 滢 吴 婷 骆静凡 文红英 赵博文 张心悦 井 泉 丁 冉 张馨月 冯昱宁 胡 蝶 李梦琳 吴沈乐 李丹阳 周文洁 唐碧君 徐瑜曼 王子文李潇瑜 沈靖瑶 孙良贤 王亚亚 文 雅 王 欣
卢诺雪 周宸伊 芦佳怡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工部陈老师反馈,电话84659413。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