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录取相关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综合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录取相关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3、项目需求: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综合比选;
2、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全国人大机关2020-2022年定点印刷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
三、综合比选方式和要求
综合比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2);
4、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3);
5、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
(二)商务部分:
6、2023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录取通知书、招生宣传单页印刷服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合同首页、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
7、报价人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商务资料;
(三)技术服务部分:
8、本项目印刷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直观展示录取通知书、招生宣传单页最终视觉效果的设计意向效果图、样纸、材质说明、配色方案等);
9、本项目印刷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印刷服务方案、送货/配送方案、应急服务方案等)。
本项目执行《关于中直机关2020—2022年定点印刷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管采购发〔2020〕8号)中规定的采购程序。供应商须配合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完成验收和结算流程。
接收综合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6月2日13:45-14:00(北京时间)
接收综合比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本项目预算共为8.2725万元,未装订或超过总预算或超过各部分分预算或不符合公告“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三、综合比选方式和要求”1-5项内容将被作为无效文件。综合比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未密封,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综合比选文件恕不接受。综合比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胶装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综合比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195/96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五、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录取相关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资格声明书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