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2024年度科研统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下学期开学初完成。请教职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校外登录需用VPN),录入202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已在科研工作量统计时提交过不用再提交),科研处将对2024年度科研情况进行审核、统计并上报上级机关,希望各部门及时组织并督促,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系统填报
请教职工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之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科研信息录入工作,具体填报内容包括:
1、科研项目:由各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录入2024年新立项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在“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新增”,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尽量填写完整(如立项单位、项目组成员、财务编号等)。
纵向项目: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规划项目,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项目及各类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教学教改项目)
横向项目: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全国妇联各部门)委托服务、咨询、技术开发等内容的项目。
2、科研成果:由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录入,若第一作者为校外人员,由署名最靠前的我校教职工录入,录入人要将其他作者按署名次序填录完整。教职工有“论文”、“研究报告”、“著作”、 “获奖”、“专利”等成果的,应分别在相应栏目录入相关信息。
二、提交实物
教职工在录入科研信息的同时,准备实物材料,下学期开学后,各二级学院收齐后制作清单,于2月28日前送交科研处。实物材料包括:
1、论文复印件一份(不交原件),转载的提交转载刊物相关复印件;
2、学术著作、编著、教材等书籍的原件一份(科研处备案,不再退还);
3、研究与咨询报告复印件一份(若被采纳须附采纳单位证明复印件);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如有横向课题结题者,提交横向课题结项材料一份,如结项报告、结项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6、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7、被SSCI、SCI、EI、A&HCI等国际检索收录的论文,应提交检索证明。
三、其他事项
请科研秘书将今年新入职我校的本部门新增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添加到管理系统中,以便新增人员填报科研信息;对职称、学历变动、离职、退休人员的个人身份情况加以调整。
联系人:叶亮 84659024/13811701438 教图楼930
科研管理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