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成成:《教育法典编纂视域下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的嵌入与展开》,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期
【摘要】数字技术在赋能未成年人发展的同时,亦深刻改变着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形态及演变规律。因应教育法典编纂的良好契机,将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适时嵌入教育法典,既有助于纾解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的多维困境,又契合数字时代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的现实需要。教育法典中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的体系化展开,需要秉持系统思维、综合思维,从教育法典内部的逻辑自洽、多元治理主体的责任协同、法律规范的统筹协调等多重维度进行建构,以期实现法律规制与教育预防的辩证统一。
2.曾彦儒、姜素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及其完善》,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期
【摘要】在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保护未成年犯隐私和助其回归社会发挥着关键作用。我国2022年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虽解决了部分问题但仍有完善空间,当前该制度在实践中面临封存主体职责不清、封存标准刻板、查询机制有缺陷等挑战,为推动该项制度更好地实施,需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明确封存主体职责、优化封存标准、规范查询流程、保障信息安全及完善监督救济机制等方面持续改进完善。
3.徐婧、戴欣:《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机制研究》,载《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网络首发时间:2025-12-09
【摘要】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标准模糊、范围限制等问题,难以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矫治效果。根据“双向保护原则”的理念,对未成年人的出罪处理需充分考虑轻微罪行的“当罚性”,平衡“少捕慎诉慎押”语境下的集体法益与个人法益,理顺“犯罪情节轻微”与“免除刑罚”的内在联系,在实效上注重“预防”大于“惩治”,以实现未成年人“轻微罪出罪”与“犯罪报应”的对立纾解。基于此,需厘清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应然差异性和实然阶梯性,构建完善的监督考察体系,对未成年人轻微罪行出罪处理的构成要件进行准确适用。
4.刘芷君、颜晓兰、刘芷含:《数字检察视域下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转型研究》,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网络首发时间:2025-12-15
【摘要】传统的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在实践中存在报告主体履职缺位、信息传递低效、证据管理失范等现实困境。面对新型侵害行为的跨区域隐蔽性、保护场景复杂化及检察数字化转型需求,数字检察赋能成为该制度升级的必然选择。当前,数字赋能制度转型主要面临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存在风险、区域技术发展不平衡和法律规范与技术应用衔接不足等方面的挑战。构建智能化预警系统整合多源数据、搭建数字化协同平台促进部门联动、完善数字证据体系提升司法效能,推动法律条款修订及细则制定强化制度支撑等,可有效助力制度转型,实现技术应用与制度规范的深度融合,进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精准性与司法治理现代化水平。
5.李学成、陈慧:《〈民法典〉背景下探望权制度的多维检视与体系重构》,载《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网络首发时间:2025-12-18
【摘要】《民法典》规定的探望权制度在维系家庭关系稳定性和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价值,但在司法适用中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探望权制度的功能重构应当突破婚姻关系的形式桎梏,将权利行使前提拓展至“父母与子女处于事实分居状态”。探望权主体制度的体系重构应当遵循分层递进、权责适配的规范逻辑,以凸显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实质维护。在探望权行使时间方面,应着力构建分层式时间规则体系;在探望权行使方式方面,需着力构建三重保障机制;在探望权中止制度方面,可以考虑“类型法定+程序保障”的双重路径。从民法解释学的视角看,应通过目的性扩张的法解释方法,将探望权制度体系置于婚姻家庭编的“亲属关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