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雨晴:《生育责任社会化与宪法功能重构:女性就业权保障的范式转型》,《海南大学学报》2026年3月13日网络首发。
摘要: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目标下,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与女性就业权保障的张力日益凸显。以“差异化保护”为名的制度设计,如延长产假、推广“妈妈岗”等措施,因未能突破生育责任女性化的传统范式,反而固化了“母职惩罚”,加剧了就业性别歧视。差异化保护措施异化为“母职惩罚”的根源在于女性就业权与生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双重功能未能充分激活。生育责任女性化的传统范式,阻碍了就业权的防御权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国家本应承担的社会支持义务长期悬置,使得就业权的受益权功能有名无实。为了充分保障就业权,必须实现生育责任从“个体承担”到“社会共担”的范式转型,激活就业权作为“主观权利”与“客观价值秩序”的完整功能,切实推动生育成本的社会化,从而为女性就业权提供真正的实质平等保障。
2.吕春娟、刘含珠:《新就业形态中女性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现实梗阻与优化进路》,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6年第2期。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新就业形态日益兴起。这一趋势下,我国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规模已超3800万,其权益保障需求愈发迫切。通过分析权威裁判文书检索平台近四年与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相关的案例,发现她们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从属性理论争议导致劳动关系认定模糊;二是平台滥用合同优势地位,致使合同形式与用工实质背离;三是传统法律供给不足叠加算法偏见,导致薪酬、休息权及“四期”特殊权益保障缺位。为此,应构建“不完全劳动者”制度完善劳动关系认定体系,贯彻事实优先原则,限制平台权利滥用,通过修订专项法律、强化协同监管、规范算法设计与审计,健全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3.夏江皓:《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救济制度对老年妇女的权益保障——兼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21-22条的适用》,载《交大法学》2026年第2期。
摘要:老年妇女兼具“老年”和“妇女”的双重身份,需要受到特别的关注和照顾。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老年人平均寿命的提高,老年人离婚率逐渐上升。老年人的离婚包括初婚离婚和再婚离婚两种各具特点的形态。由于年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就业情况、社会分工、家庭分工、思想观念、子女意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老年妇女在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救济的案件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老年妇女的特殊需求与特征,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中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救济的法律规则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化解释,以使其在个案的适用过程中将老年妇女的特殊利益纳入考量,从而有效关怀和保障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
4.刘红春、李春敏:《〈妇女权益保障法〉公益诉讼条款的司法适用》,《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3月20日网络首发。
摘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公益诉讼条款的司法适用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方式履行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适用该条款裁判案件、解决纠纷的活动。2023年1月生效至今该条款的司法适用案例已有3000余件。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已经较为系统全面地展现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共同特征与规范要求。进一步分析可发现,《妇女权益保障法》公益诉讼条款的司法适用预示着以“司法主导型公益诉讼”的“中国方案”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未来可期。基于专门立法与细化规范的双重路径、多元共治与专项治理的协同机制、专业力量与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建立完善的司法适用机制,有助于系统性推进性别平等,以法治赋能全球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5.施芳、德庆旺姆、唐小民:《党的领导下西藏妇女权益保障的法治实践与时代进阶探讨》,载《西藏发展论坛》2026年第2期。
摘要:西藏妇女权益的法治保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边疆治理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生动实践。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西藏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妇女从封建农奴制压迫下的“客体”成长为现代化建设的“主体”。文章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主线,纵向梳理1965年以来西藏妇女权益法治保障的演进脉络,横向选取妇女各项权益的进步历程,通过政策文本分析和统计数据等的交叉验证,揭示法治对妇女主体性建构的作用机制,并试图回答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中国共产党如何通过法治实践彻底解构旧西藏压迫妇女的“宗教-阶级”双重枷锁,并重塑其“国家主人”与“社会建设者”的双重身份;二是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西藏妇女发展如何实现“法治赋能”向“治理主体”的范式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