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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权益保障动态资讯 (2026年8月)
发布日期:2026-09-29
点击:
发布人: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
一
法规政策
1.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
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十五五”行动计划》,对“十五五”时期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在97%以上,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任务包括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人口20万以上县(市、区、旗)办好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优化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和升学渠道;提升孤独症儿童教育水平;推进特殊教育数字化,探索人工智能赋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场景;完善经费投入、师资和办学条件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和融入社会的权利。
(教育部,2026年8月31日)
2.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三批)》,总结推广各地在制度机制创新、儿童友好街区和社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等方面的典型经验。第三批清单共形成37项典型经验,包括建立儿童参与城市空间建设机制、推进社区和公园绿地适儿化改造、建设儿童校外活动空间等,进一步将“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融入城市更新和公共空间治理,推动儿童参与权、发展权和安全权益在城市建设中得到落实。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26年8月18日)
3. 福建出台“爱·福蕾”困境儿童重特大疾病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福建省民政厅联合省红十字会印发《“爱·福蕾”困境儿童重特大疾病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专项救助福建省户籍0—18周岁患重特大疾病的困境儿童,覆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救助范围涵盖儿童恶性实体肿瘤、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呼吸系统等五大类40种疾病,根据年度住院治疗个人负担费用实行分档救助,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和1.5万元救助。方案同时明确申请审核、隐私保护、资金监督以及救助后回访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医疗康复和健康权益保障体系。
(福建省民政厅,2026年8月14日)
二
实务动态
1. 中央网信办持续整治网络娱乐团播乱象,重点治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
中央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网络娱乐团播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未成年人参与团播、模仿未成年人语气或身着校服诱导打赏等问题从严治理。8月3日公布的阶段性情况显示,网站平台已依法依约处置违规网络团播账号1840余个,其中存在未成年人参与团播的有关账号被关闭,其所属MCN机构被平台清退。至8月24日,专项行动累计处置违规直播间7200余个、违规账号2200余个,并推动平台完善未成年人身份核验等机制,其中微信视频号上线疑似未成年人团播身份核验功能,以防范未成年人隐蔽参与网络团播。
(中国网信网,2026年8月24日)
2. 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违法和险情典型案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一批近期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违法和险情典型案例,包括15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人员伤亡、多名未成年人驾驶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飙车”、违规车辆严重超员搭载暑期探亲未成年人等情况。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暑假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风险高发期,家庭、学校和未成年人应共同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应自觉抵制无证驾车、“飙车炸街”、乘坐超员车辆等危险行为。
(新华社,2026年8月5日)
3.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报告
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2022年以来,天津法院审执结涉未成年人案件6.4万余件,组建由212名干警组成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健全寓教于审、心理疏导矫治、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并选派401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天津法院同时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网络犯罪治理、青少年服务体系建设及司法与行政保护衔接等方式,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人民法院报,2026年8月7日)
4. 江苏民政系统开展困境儿童暑期安全关爱服务
针对暑期溺水、交通事故、心理问题以及困境儿童监护缺位、康复中断等风险,江苏省民政系统聚焦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社会面困境儿童和流动儿童,开展暑期专项关爱服务。各地围绕消防、防溺水、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残障儿童康复等开展风险排查和安全教育;对留守儿童强化亲情陪伴和安全宣教,对孤独症及残疾儿童加强筛查、诊疗和康复衔接,对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结对陪护和临时托养。江苏还通过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并扩充流动儿童均等化公共服务和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中国社会报,2026年8月12日)
5. 上海浦东法院以典型案件提示筑牢未成年人暑期反诈防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结合三起诈骗案件,对未成年人暑期易遭遇的“限量版”球鞋交易、偶像应援、线上社群等诈骗风险进行提示。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以虚假低价球鞋货源、伪造聊天记录等手段骗取十余名青少年30余万元,被害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高中生。法院提示,应针对未成年人风险识别能力相对不足、网络交易经验有限等特点,加强家庭教育、网络素养和反诈骗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理性消费、谨慎交易并及时向家长、老师或有关部门求助。
(人民法院报,2026年8月19日)
三
学术会议动态
1. 2026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年会在淮安大学举行
8月21日至23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年会在淮安大学举行,来自政府部门、高校、社会工作机构等的150余名代表参会。年会以“面向‘十五五’的儿童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机遇、挑战与路径”为主题,围绕儿童社会工作政策创新与体系构建、儿童社会工作理论与本土化、重点儿童群体实务创新、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发展等议题展开研讨,推动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与专业社会工作实践进一步衔接。
(中国社会科学网,2026年8月24日)
2.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家校社医协同专业委员会2026学术年会在成都举行
8月20日至21日,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家校社医协同专业委员会2026学术年会在成都举行,主题为“协同育心·创新育才——家校社医一体化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会议围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预防、评估和干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特殊需要及高风险儿童支持,AI赋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交流,并发布“心纽带·TIE计划”拒学厌学系列干预手册,探索家庭、学校、社会和医疗系统协同支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工作机制。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26年8月21日)
3. 中国儿童福利协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首届学术年会在广州举行
中国儿童福利协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首届学术年会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儿童福利机构、相关领域专家及一线特殊教育工作者等百余人参会。年会围绕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政策解读—理论赋能—实操分享—案例交流”一体化研讨体系。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专家学者围绕儿童健康发展、教育强国背景下融合教育实践、民政特色特殊教育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研讨,多地儿童福利机构和一线特教工作者分享实践经验。作为中国儿童福利协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首届主任委员单位,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介绍了从早期干预到就业转衔的全链条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及校本课程建设经验。会议提出,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全国特殊教育资源,推进相关行业标准制定、专业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跨区域协作与经验共享,促进儿童福利特殊教育向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更好保障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和发展权。
(人民网,2026年8月3日)
四
学术研究成果
1. 赵俊甫:《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精神伤害的认定及其司法救济》,载《中国应用法学》2026年第4期
【摘要】文章关注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精神伤害的司法认定和救济问题。未成年人因性侵害产生精神障碍并影响正常生活、学习,需接受医学治疗、心理干预或康复的,相关必要支出已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精神损害,而具有可以量化的物质损失属性。文章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分析“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费用”纳入刑事被害人民事赔偿范围的规范基础,认为这一制度安排有助于突破传统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框架对未成年被害人精神伤害救济不足的问题。同时,对于因追诉时效、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仍可探索依据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给予救济。
2. 姚建龙:《论矫治教育措施的基本属性与适用》,载《法律适用》2026年第9期
【摘要】文章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出发,对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措施的法律属性和适用关系进行分析。文章认为,矫治教育措施是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实施分级预防、干预与矫治的重要制度,本质上属于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罚”特征的保护处分。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处遇体系中,矫治教育措施具有基础性和优先适用地位,其教育、保护功能决定了原则上不宜与以惩罚为主要目的的治安管理处罚简单并用。未来应进一步明确不同措施之间的衔接规则,并对矫治教育制度进行体系化完善。该文于2026年8月26日出版。
3. 许可、王灵娟:《法律如何介入情感:拟人化人工智能中的未成年人保护》,载《浙江学刊》2026年第5期
【摘要】以“情感互动”为核心要素的拟人化人工智能,在深度介入未成年人生活的同时,也令未成年人面临情感错植、情感依赖、情感操纵、情感伤害等多重风险。既有法律回应多因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权限设置、算法向善、服务禁令、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内容管控等路径,缺乏对“情感资本主义”的整体性洞察。从“法律与情感”理论范式出发,拟人化人工智能中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应在深入把握“情感互动”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引入关怀伦理、技术治理、法律规制的多元路径,在情感联结、情感深化、情感影响等不同阶段逐一细化和展开,最终在满足未成年人正当情感需求与人格自由发展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4. 王贞会、李婧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责令家庭教育指导的规范化运行》,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6年第3期
【摘要】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或受到侵害往往与家庭监护、教育功能失效有关,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对未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和责令家庭教育指导,以促进家庭监护、教育责任落实,从源头上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或使其避免遭受侵害。在实践中,该制度运行存在启动规则不清、职责分工不明、实施保障不足、效果评价失范等问题。应当以可归责性、干预必要性、可教育性为标准确定责令家庭教育指导的启动条件,区分诉讼阶段配置主体权责,完善执行保障机制,健全跟踪回访和效果评价方式,保障未成年人有效参与程序,实现责令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规范运行。
5.刘嘉怡:《美国〈库根法〉对我国建立儿童网红权益保护制度的启示》,载《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4期
【摘要】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发展使部分儿童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儿童网红”,但其在参与视频拍摄、直播和商业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过度劳动、学业与休息时间受挤压、身心健康受损以及劳动收益缺乏保障等风险。现行法律对于父母利用儿童进行商业化内容生产究竟属于家庭教育、家庭劳动还是具有隐性童工性质的活动,仍缺乏清晰界定,对儿童创造的经济收益亦缺少专门保护。文章以美国《库根法》及相关儿童网红信托制度为参照,提出应结合我国监护制度、劳动保护和网络平台治理框架,建立与我国法律环境相适应的儿童网红权益保护机制。该文于2026年8月6日正式出版并网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