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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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5-11-18作者:图书馆浏览量:

中华女子学院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丰富学校文献资源,传承学术与文化,规范图书捐赠接收与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及《中华女子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发展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图书馆常年接受个人、单位、机构及社会团体的图书捐赠,诚邀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赠。

(一)接收条件

所捐赠图书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一般为正式出版物。具有较高收藏或研究价值的会议文献、手稿、图片、音像资料及内部出版物,经认定后亦可接收;

2.内容符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与馆藏发展规划,具备知识价值与学术价值;

3.品相完好,无严重污损、涂画或批注(海内外孤本、古籍或名人批注本除外);

4.本馆尚未收藏,或馆藏复本量不足。

(二)不予接收的情形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规定的文献;

2.内容陈旧过时、已无参考价值,或通俗类读物复本量已饱和的图书;

3.严重破损、残缺、污损或发霉的图书;

4.本馆认定不予接收的其他文献。

二、处理原则与流程

1.处理原则:具有学术价值或教学参考价值的捐赠图书,将纳入正式馆藏。未予入藏的文献,将优先根据捐赠者意愿进行处理(如转赠、图书漂流或退还);如无法联系到捐赠者或捐赠者未明确要求,图书馆有权自行以合适方式处置。

2.处理流程:捐赠图书到馆后,由专人进行登记、查重与初步甄选。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献,按本馆业务流程进行编目加工,纳入馆藏体系。

3.特殊情形:对处理方式有特殊要求,或单批数量巨大、价值较高的捐赠,其处理方案须经馆务会研究决定。

三、捐赠活动的组织与宣传

1.常规捐赠活动由图书馆负责组织实施。

2.接受学校资助或奖励的本校师生学术成果,由科研管理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在征得作者同意后,统一收存并转交图书馆,视为个人捐赠。

3.对数量巨大或价值特别珍贵的捐赠,图书馆将上报学校,并可视情况组织捐赠仪式、发布报道等宣传活动。

四、相关权益说明

1.捐赠文献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对捐赠文献进行甄选、典藏、转赠或淘汰等处理。

2.捐赠行为为无偿赠与。捐赠者可在图书扉页签名或题词,图书馆将加盖捐赠章并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意。

3.图书馆建立捐赠文献专项目录,可根据捐赠者需要提供包含书名、数量等信息的捐赠证明。该证明仅表达谢意,不构成对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平的评价。

4.本校师生及校友著作,原则上永久入藏“女院文库”1册,其余复本按馆藏布局入藏并供读者使用。

5.国内非正式出版机构出版,或从港澳台及境外邮寄捐赠的文献,捐赠者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

五、捐赠途径

1.到馆捐赠:

地点: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图书馆610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10-84659408

2.邮寄捐赠: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邮编:100101)

收件人:郭老师

电话:010-84659408

备注:建议邮寄前先电话联系。

3.批量捐赠:

北京市内单次捐赠数量较大者,可来电协商上门提取事宜。